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系列谈之十八:村级方案制订
清风明月
权制度改革是系列工程,是党委政府民心工程。其影响深远、政策性强的特点决定了它的的重要程度。在工作指导上要十分注意把握大局、同时掌握解刨典型的功夫,学会从点上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从而为面上指导获取第一手材料。
每一个村子都有其特殊性,因此改革的方式和方法也不会完全相同。就这一点来说,村级的林改方案是十分重要的。如果这个方案搞好了,就为以后的改革打下一个好的基础,反之,就会出问题,或者推倒重来,或者了煮夹生饭,到时既耽误了工作进度、又影响了政府形象,还要被追究责任。
一个好的林改方案起码应该达到以下要求。一是搞清楚本村的森林资源状况。二是以此为出发点确定改革的具体办法,并且这种办法是切实可行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三是对每一宗林地提出具体处理的意见。四是对原签订的合同逐项进行清理并且重新进行认定、或者修改、或者废止。五是必须体现利益的分配,不能回避。如果有预期利益,必须均分。如果没有当前利益可分,也要标明。六是符合规定的程序,必须是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然后经过上级人民政府批复生效。
村级林改方案要避免互相抄袭,“千村一案”,没有针对性。许多乡镇政府统一制作一个林改方案的文本,目的是便于村一级工作方便和规范操作,但是如果照搬照抄,不从本村实际出发,那就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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