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清风明月
不是所有的人对生态公益林的重要性都有认识的,何况有的村干部寅吃卯粮,不顾后代子孙,卖掉山林只顾当前自己有钱花。于是常常就出现“三过一大”的矛盾。
“三过一大”就是面积过大、价格过低、期限过长,引起群众意见较大的林地林木流转。这都是极端不负责任的做法。但是出现了就要认真解决。要采取协商的方式,通过让利、缩短流转期、拆资入股等办法依法进行调整,特别是要把政策性让利真正落实给农民,也可采取“预期分山(林)”或“分股不分林”的形式,维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林区的社会稳定,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流转活动,依法对其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查。既不能回避矛盾,更不能激化矛盾。要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注重协商,利益调整”的原则,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依法妥善处理集体林权流转的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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