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加关注
查看详情
   显示下一条  |  关闭
温馨提示!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请重新绑定!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  |  关闭

祝各位朋友快乐为伍,幸福相伴!

清风为伍,明月作伴,体味生活,感受人生。

 
 
 

日志

 
 

我国各职业资格目录之四:职业水平评价类(3)  

2013-05-13 21:52:50|  分类: 转载园地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  |

115

卷烟生产人员

烟叶制丝工、膨胀烟丝工、烟草薄片工、卷烟卷接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16

烟用醋酸纤维丝束滤棒制作人员

烟用二醋片制造工、烟用丝束制造工、滤棒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17

木材加工人员

制材工、木材干燥工、木材防腐师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18

人造板生产人员

胶合板工、纤维板工、刨花板工、人造板制胶工、装饰层压板工、人造板饰面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19

木材制品制作人员

手工木工、精细木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20

水泥及水泥制品生产加工人员

水泥生产制造工、水泥制品工、石灰焙烧工、水泥生产巡检工、水泥中央控制室操作员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21

墙体屋面材料生产人员

纸面石膏板生产工、石膏粉生产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22

建筑保温及吸音材料生产人员

吸音材料生产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23

非金属矿及其制品生产加工人员

云母制品加工工、高岭土制品工、金刚石制品工、人工合成晶体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24

玻璃熔制人员

玻璃配料工、玻璃熔化工、玻璃制板及玻璃成型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25

玻璃纤维及制品生产人员

玻璃钢制品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26

陶瓷制品生产人员

陶瓷原料准备工、陶瓷烧成工、陶瓷装饰工、陶瓷模型制作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27

搪瓷制品生产人员

(搪瓷)瓷釉制作工、搪瓷坯体制作工、搪瓷涂搪烧成工、搪瓷花版饰花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28

影视制品制作人员

影视动画制作员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29

音像制品制作复制人员

唱片检听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30

广播影视舞台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操作人员

照明设备操作员、影视设备机械员、广播电视天线工、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音响调音员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31

电影放映人员

电影放映员、拷贝检片员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32

印前处理人员

柔性版制版工、网版制版工、印前制作员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33

印刷操作人员

平版印刷工、柔性版印刷工、网版印刷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34

珠宝首饰加工制作人员

宝石琢磨工、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贵金属首饰机制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35

漆器工艺品制作人员

漆器制胎工、彩绘雕填制作工、漆器镶嵌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36

金属工艺品制作人员

景泰蓝制作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37

雕刻工艺品制作人员

工艺品雕刻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38

美术品制作人员

装饰美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39

文教用品制作人员

墨水制造工、自来水笔制作工、圆珠笔制作工、铅笔制造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40

乐器制作人员

钢琴及键盘乐器制作工、提琴制作工、管乐器制作工,民族拉弦、弹拨乐器制作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41

土石方施工人员

凿岩工、爆破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42

砌筑人员

砌筑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43

混凝土配制及制品加工人员

混凝土工、混凝土制品模具工、混凝土搅拌机械操作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44

钢筋加工人员

钢筋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45

施工架子搭设人员

架子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46

工程防水人员

防水工、防渗墙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47

装饰装修人员

装饰装修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48

筑路、养护、维修人员

筑路机械操作工、中小型施工机械操作工,筑路、养护工,线桥专用机械操作工、铁路线路工、桥隧工、铁路舟桥工、道岔制修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49

工程设备安装人员

机械设备安装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50

公(道)路、铁路、地铁运输机械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

汽车驾驶员、车站行车作业员、车站运转作业计划员、驼峰设备操作员、车站调车作业员、列车运转乘务员、机车乘务员、机车调度员、发电车乘务员、机车整备员、救援机械操作员、列车轴温检测员、铁路信号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51

民用航空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

航空油料员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52

水上运输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

船舶甲板设备操作工、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无线电航标操作工、潜水员、视觉航标工、港口维护工、航道航务施工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53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及有关人员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起重工、输送机操作工、闸门运行工、索道运输机械操作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54

海洋环境调查与监测人员

海洋调查与监测工、海洋浮标工、海洋水文气象观测员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55

废物处理人员

废水处理工、废气处理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56

检验(技能)人员

化学检验工、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工、无损检测员、产品可靠性能检验工、食品检验工、饲料检验工、畜禽产品检验员、纺织纤维检验工、印染工艺检验工、木材及家具检验工、包装材料检验工、燃料检验工、感光材料检验工、机械产品检验工、机动车检验工、电器产品检验工、电工器材检验工、照明电器检验工、通讯设备检验员、音视频设备检验员、计算机检验员、电子元器件检验员、棉花检验员(购销)、评茶员、印制电路检验工、水产品质量检验员、合成材料测试员、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玻璃分析检验员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57

航天器检验测试人员

航天器无损检测试验工、航天器材料性能测试试验工、试车台测量工,试车台液、气系统操作工,试车台控制工、液体推进剂性能试验工、固体推进剂性能试验工、试车台测力计量检定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58

计量(技能)人员

长度计量工、热工计量工、衡器计量工、硬度测力计量工、容量计量工、电器计量工、化学计量工、声学计量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59

包装人员

包装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60

机泵操作人员

泵站运行工、矿井泵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61

装卸人员

公路货运装卸工、港口装卸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62

大田作物生产人员

农艺工、农作物种子繁育员、农作物植保员、农作物种子加工员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63

园艺作物生产人员

蔬菜园艺工,果、茶、桑园艺工,菌类园艺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64

热带作物生产人员

天然橡胶生产工、剑麻生产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65

农副林特产品加工人员

棉花加工工、茶叶加工工、蔬菜加工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66

营造林人员

林木种苗工、造林更新工、抚育采伐工、营林试验工、营造林工程监理员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67

森林资源管护人员

护林员、森林防火员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68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人员

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员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69

木材采运人员

木材采伐工、集材作业工、木材水运工、装卸归楞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70

家畜饲养人员

家畜饲养工、牛肉分级员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71

家禽饲养人员

家禽饲养工、家禽繁殖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72

蜜蜂饲养人员

蜜蜂饲养工、蜂产品加工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73

实验动物饲养人员

实验动物饲养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74

动物疫病防治人员

动物疫病防治员、兽医化验员、动物检疫检验工、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75

草业生产人员

草原监护员、牧草工、草坪建植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76

水产养殖人员

水生动物苗种繁育工、生物饵料培养工、海水水生动物养殖工、淡水水生动物养殖工、水产养殖质量管理员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77

水产捕捞及有关人员

渔业生产船员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78

水产品加工人员

水产品原料处理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79

河道、水库管养人员

河道修防工、混凝土维修工、土石维修工、水工检测工、建(构)筑物防治工、水域环境养护保洁员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80

农田灌排工程建设管理维护人员

灌排工程工、渠道维护工、灌区供水工、灌溉试验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81

水土保持作业人员

水土保持防治工、水土保持测试工、水土保持勘测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82

水文勘测作业人员

水文勘测工、水文勘测船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83

农林专用机械操作人员

拖拉机驾驶员、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农用运输车驾驶员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84

农村能源开发利用人员

沼气生产工、农村节能员、生物质能利用工、太阳能利用工、微水电利用工、小风电利用工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85

营业人员

营业员、收银员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我国各职业资格目录之二:职业水平评价类(3) - 清风明月 - 祝各位博友快乐为伍,幸福相伴!

 
  评论这张
 
阅读(4884)| 评论(2)

历史上的今天

评论

<#--最新日志,群博日志--> <#--推荐日志--> <#--引用记录--> <#--博主推荐--> <#--随机阅读--> <#--首页推荐--> <#--历史上的今天--> <#--被推荐日志--> <#--上一篇,下一篇--> <#-- 热度 --> <#-- 网易新闻广告 --> <#--右边模块结构--> <#--评论模块结构--> <#--引用模块结构--> <#--博主发起的投票-->
 
 
 
 
 
 
 
 
 
 
 
 
 
 

页脚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