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
卷烟生产人员 |
烟叶制丝工、膨胀烟丝工、烟草薄片工、卷烟卷接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16 |
烟用醋酸纤维丝束滤棒制作人员 |
烟用二醋片制造工、烟用丝束制造工、滤棒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17 |
木材加工人员 |
制材工、木材干燥工、木材防腐师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18 |
人造板生产人员 |
胶合板工、纤维板工、刨花板工、人造板制胶工、装饰层压板工、人造板饰面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19 |
木材制品制作人员 |
手工木工、精细木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20 |
水泥及水泥制品生产加工人员 |
水泥生产制造工、水泥制品工、石灰焙烧工、水泥生产巡检工、水泥中央控制室操作员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21 |
墙体屋面材料生产人员 |
纸面石膏板生产工、石膏粉生产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22 |
建筑保温及吸音材料生产人员 |
吸音材料生产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23 |
非金属矿及其制品生产加工人员 |
云母制品加工工、高岭土制品工、金刚石制品工、人工合成晶体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24 |
玻璃熔制人员 |
玻璃配料工、玻璃熔化工、玻璃制板及玻璃成型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25 |
玻璃纤维及制品生产人员 |
玻璃钢制品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26 |
陶瓷制品生产人员 |
陶瓷原料准备工、陶瓷烧成工、陶瓷装饰工、陶瓷模型制作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27 |
搪瓷制品生产人员 |
(搪瓷)瓷釉制作工、搪瓷坯体制作工、搪瓷涂搪烧成工、搪瓷花版饰花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28 |
影视制品制作人员 |
影视动画制作员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29 |
音像制品制作复制人员 |
唱片检听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30 |
广播影视舞台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操作人员 |
照明设备操作员、影视设备机械员、广播电视天线工、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音响调音员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31 |
电影放映人员 |
电影放映员、拷贝检片员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32 |
印前处理人员 |
柔性版制版工、网版制版工、印前制作员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33 |
印刷操作人员 |
平版印刷工、柔性版印刷工、网版印刷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34 |
珠宝首饰加工制作人员 |
宝石琢磨工、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贵金属首饰机制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35 |
漆器工艺品制作人员 |
漆器制胎工、彩绘雕填制作工、漆器镶嵌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36 |
金属工艺品制作人员 |
景泰蓝制作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37 |
雕刻工艺品制作人员 |
工艺品雕刻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38 |
美术品制作人员 |
装饰美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39 |
文教用品制作人员 |
墨水制造工、自来水笔制作工、圆珠笔制作工、铅笔制造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40 |
乐器制作人员 |
钢琴及键盘乐器制作工、提琴制作工、管乐器制作工,民族拉弦、弹拨乐器制作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41 |
土石方施工人员 |
凿岩工、爆破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42 |
砌筑人员 |
砌筑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43 |
混凝土配制及制品加工人员 |
混凝土工、混凝土制品模具工、混凝土搅拌机械操作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44 |
钢筋加工人员 |
钢筋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45 |
施工架子搭设人员 |
架子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46 |
工程防水人员 |
防水工、防渗墙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47 |
装饰装修人员 |
装饰装修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48 |
筑路、养护、维修人员 |
筑路机械操作工、中小型施工机械操作工,筑路、养护工,线桥专用机械操作工、铁路线路工、桥隧工、铁路舟桥工、道岔制修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49 |
工程设备安装人员 |
机械设备安装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50 |
公(道)路、铁路、地铁运输机械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 |
汽车驾驶员、车站行车作业员、车站运转作业计划员、驼峰设备操作员、车站调车作业员、列车运转乘务员、机车乘务员、机车调度员、发电车乘务员、机车整备员、救援机械操作员、列车轴温检测员、铁路信号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51 |
民用航空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 |
航空油料员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52 |
水上运输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 |
船舶甲板设备操作工、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无线电航标操作工、潜水员、视觉航标工、港口维护工、航道航务施工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53 |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及有关人员 |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起重工、输送机操作工、闸门运行工、索道运输机械操作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54 |
海洋环境调查与监测人员 |
海洋调查与监测工、海洋浮标工、海洋水文气象观测员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55 |
废物处理人员 |
废水处理工、废气处理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56 |
检验(技能)人员 |
化学检验工、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工、无损检测员、产品可靠性能检验工、食品检验工、饲料检验工、畜禽产品检验员、纺织纤维检验工、印染工艺检验工、木材及家具检验工、包装材料检验工、燃料检验工、感光材料检验工、机械产品检验工、机动车检验工、电器产品检验工、电工器材检验工、照明电器检验工、通讯设备检验员、音视频设备检验员、计算机检验员、电子元器件检验员、棉花检验员(购销)、评茶员、印制电路检验工、水产品质量检验员、合成材料测试员、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玻璃分析检验员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57 |
航天器检验测试人员 |
航天器无损检测试验工、航天器材料性能测试试验工、试车台测量工,试车台液、气系统操作工,试车台控制工、液体推进剂性能试验工、固体推进剂性能试验工、试车台测力计量检定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58 |
计量(技能)人员 |
长度计量工、热工计量工、衡器计量工、硬度测力计量工、容量计量工、电器计量工、化学计量工、声学计量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59 |
包装人员 |
包装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60 |
机泵操作人员 |
泵站运行工、矿井泵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61 |
装卸人员 |
公路货运装卸工、港口装卸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62 |
大田作物生产人员 |
农艺工、农作物种子繁育员、农作物植保员、农作物种子加工员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63 |
园艺作物生产人员 |
蔬菜园艺工,果、茶、桑园艺工,菌类园艺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64 |
热带作物生产人员 |
天然橡胶生产工、剑麻生产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65 |
农副林特产品加工人员 |
棉花加工工、茶叶加工工、蔬菜加工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66 |
营造林人员 |
林木种苗工、造林更新工、抚育采伐工、营林试验工、营造林工程监理员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67 |
森林资源管护人员 |
护林员、森林防火员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68 |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人员 |
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员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69 |
木材采运人员 |
木材采伐工、集材作业工、木材水运工、装卸归楞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70 |
家畜饲养人员 |
家畜饲养工、牛肉分级员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71 |
家禽饲养人员 |
家禽饲养工、家禽繁殖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72 |
蜜蜂饲养人员 |
蜜蜂饲养工、蜂产品加工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73 |
实验动物饲养人员 |
实验动物饲养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74 |
动物疫病防治人员 |
动物疫病防治员、兽医化验员、动物检疫检验工、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75 |
草业生产人员 |
草原监护员、牧草工、草坪建植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76 |
水产养殖人员 |
水生动物苗种繁育工、生物饵料培养工、海水水生动物养殖工、淡水水生动物养殖工、水产养殖质量管理员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77 |
水产捕捞及有关人员 |
渔业生产船员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78 |
水产品加工人员 |
水产品原料处理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79 |
河道、水库管养人员 |
河道修防工、混凝土维修工、土石维修工、水工检测工、建(构)筑物防治工、水域环境养护保洁员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80 |
农田灌排工程建设管理维护人员 |
灌排工程工、渠道维护工、灌区供水工、灌溉试验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81 |
水土保持作业人员 |
水土保持防治工、水土保持测试工、水土保持勘测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82 |
水文勘测作业人员 |
水文勘测工、水文勘测船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83 |
农林专用机械操作人员 |
拖拉机驾驶员、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农用运输车驾驶员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84 |
农村能源开发利用人员 |
沼气生产工、农村节能员、生物质能利用工、太阳能利用工、微水电利用工、小风电利用工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185 |
营业人员 |
营业员、收银员 |
依据劳动法制定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及职业标准 |
经批准并授权的地方、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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